李婆婆2000年元月18日进京上访,为大法说句公道话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公安抓回新津县拘留所关押45天。从此以后,一遇所谓的敏感日期,就不断地抓,不断地关,李婆婆前后已被抓,被关了八次。
2000年国庆节晚上,十二点多钟,恶警从床上将李婆婆抓起来关押一个月。
2000年12月8号,李婆婆再一次进京上访,被公安抓回新津关押长达八个月之久。并且扣发工资,开始每月还发80元,分四次付给,每次20元。后来就一分钱也不发,要工资就必须写所谓的“决裂书”。
2001年12月,李婆婆到县委找到县委副书记杨进章,反映被扣工资一事,结果当即被抓进新津看守所关押,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。送入劳教所检查身体时,发现高血压,心脏病,劳教所不愿收。但新津县粮食局南华仓库不法官员倪念春不愿收回。李婆婆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,被押送回新津当地派出所,又被关押一晚后才放回家。李婆婆所在单位不仅不发给李婆婆一分钱工资,连工资本、身份证、退休证、户口本全部搜走,几十年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9000元钱也被单位不法之徒倪念春于2003年3月拿走。并且不准老人的亲朋好友到家中看望老人。基本的生存权利都被剥夺。
2003年2月19日晚,派出所所长王建军带领几个恶警在南华仓库蹲坑,盯梢,诬陷李婆婆散发传单,再一次将李婆婆绑架关押25天,致使其高血压病发才放回家。
自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,已过去了四年多时间,三年的春节,李婆婆都是在狱中渡过的。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,为了强身健体,为了做好人,便遭受到政府和公安部门如此迫害。做人的基本权利在哪里?邪恶势力对法轮功迫害的这四年,无数的事实证明了,修炼法轮功,使无数疾病缠身的人身体越来越好,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,使无数人备受摧残,甚至被迫害致死。事实本身就使越来越多的人明白,什么是好,什么是坏。
转载自明慧网 2003-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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